
如果說《達文西密碼》是在上美術史的話,《四的法則》就是上文藝復興史。
不過沒有《達文西密碼》那麼好萊塢就是了,所以看的有點悶,大概是對本書期待錯誤的關係。_A_
博客來那邊有篇引文大概就是我對本書的感想了:「以驚悚小說為外殼,歷史研究為骨架,道出了一篇年輕人的成長故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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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由於《四的法則》與《達文西密碼》結構上得相似度,紅的程度卻完全不同。讓我想到「大眾口味」的問題。
普通會說大眾口味就是低俗、三流,就像是好萊塢電影對比上法國電影一樣:有些讓人睡覺的電影卻得到好評,叫好不叫座的狀況,不小心睡著了會被說「不懂欣賞藝術」,緊接著什麼中文能力低落、缺乏想像力、沒有美感,什麼詞都出現了。反過來問,難道就不會是表達方式有問題?
想讓人看的話,創作者就應該是寫到讓大多數人看得懂,而不是僅僅只說他們不懂欣賞。有時當然也例外,無論如何就是想這麼做的時候,當然就是以自己為優先囉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