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來是老東西了,還是覺得滿有趣。
http://residence.educities.edu.tw/wei3128/weipage/n9gradeword.htm
九級應該是一般人所能認識到的大部分字
Google Doc也備份一份放著。如果拿這種東西作漢語測驗,那還真困難(汗
2007年5月20日
2007年5月17日
[南方朔]吃和咬
吃和咬
人與獸的距離
高雄市青年一路的槍擊命案,三死一傷。凶嫌顏鴻鈞在他留下的日記裡,有許多痛恨的話語,例如他說有個受害人「吃定我,吃我太甚」;他又說「十三年前被×××陷害,遭警總污辱,早就對人生厭煩」云云。
因為顏鴻鈞殺人不對,媒體在報導這些日記的紀錄時,遂以打落水狗的方式說他是「被迫害妄想」。這當然不可能是正確的答案。由他的行徑與日記,已清楚地顯示出他所掉進的乃是一種錯誤的人際關係裡,因而不但被「白吃黑」,甚至還被「黑吃黑」。他說「吃定我,吃我太甚」,並非迫害妄想,而是實實在在發生的事。而由他所說的「吃定我,吃我太甚」,就讓人想到無論東西方都共同存在,而且沉澱在語言中的「吃人意象」,值得做人類學、文化語言學的討論。
在近代漢語裡,「吃人」這個意象,最早見諸魯迅發表於《新青年》雜誌裡的短篇小說〈狂人日記〉。這篇小說乃是將吃人肉的「吃人」(Cannibalism),藉著說故事,而將它反諷的轉喻為「剝削」(Exploit)式的「吃人」。魯迅在小說裡有如下一段:
--「凡事總須研究,才會明白。古來時常吃人,我也還記得,可是不甚清楚。我翻開歷史一查,這歷史沒有年代,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『仁義道德』幾個字。我橫豎睡不著,仔細看了半夜,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,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『吃人』!……我也是人,他們想要吃我了。」
魯迅的「吃人」是個雙關語,有「吃人肉」和「剝削」的兩重意義。他的這個概念,後來被吳虞、陳獨秀、胡適之等人借用延伸。尤其是吳虞撰寫〈吃人與禮教〉一文曰:
--「孔二先生的禮教講到極點,就非殺人吃人不成功,這真是殘酷極了!一部歷史裡面,講道德說仁義的人,時機一到,他就直接間接地都會吃起人肉來。就是現在的人,或者也有沒做過吃人的事,但他們想吃人,想咬你幾口出氣的心,總未必打掃得乾乾淨淨。」
無論魯迅或吳虞,他們所謂的「吃人」,都是將古代的確發生過的「吃人肉」,將它象徵化,藉以說明人與人之間那種絕對化了的支配與剝削關係。而後將其責任一古腦地都丟給孔子來承擔。他們的論旨極其草率,問題意識也非常含混可疑,可是他們所處的乃是中國最灰暗的時代,時代的情境使得他們必須找一個人或一個概念來做替罪羔羊。於是,聳動的「吃人」概念遂被提了出來,並和傳統文化的「禮教」與「孔子」掛上了鉤,因而「吃人的禮教」,「打倒孔家店」等狂飆遂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。「吃人」這個詞經過這種論述的形成,也就因此而成了一個符碼,一種代表了剝削與支配的記號,舉凡人坑人、人害人、人耍人,人整人,都可以概括的稱之為「人吃人」。
中國自古即有過因為饑饉、圍城、斷糧和仇恨而吃人肉之事,歷史的記載亦罄竹難書。魯迅將這種吃人肉的「吃人」,經由故事的轉化,而將它變為剝削式的「吃人」。這是巧妙的語言創造,而無獨有偶的,則是在西方亦然,今日我們稱坑人、整人、欺侮人的,都喜歡用Man-eater、Man-eating,而悍婦則被稱為Man-eater woman,其思維邏輯即和中國的「吃人」相當。
當代作家妲娜希爾(Reay Tannahill)在《肉與血:有關食人情結的歷史》(Flesh & Blood:A History of the Cannibal Complex)一書裡指出:「在歐洲,情況並不會比中國更好。西元四五○年,義大利饑荒,父母吃子女。在六九五至七○○年之間,英格蘭與愛爾蘭連續三年饑饉,人們彼此相食。……在十世紀中葉到十二世紀,北歐至少有過二十多次饑荒,人們彼此相食。」根據她的研究,為饑饉而食人,西方亦史不絕書。拿破崙征俄失敗,由多國組成的殘部,在大雪紛飛的歸途,以吃同僚維持生命,這大概就是食人的最慘畫面。
在西方,「食人情結」(Cannibal Complex)後來被轉化到許多不同的地方,諸如吸血鬼、狼人、電影《沉默的羔羊》裡的獸人醫師,……等,皆其轉移後的變型。而在語言上,它和漢語裡的「吃人」一樣,也將吃人肉的「吃人」(Man-eater)變成剝削式的「吃人」--指欺侮人、宰割人的行為。而這樣的轉化,則可能要歸功於十八世紀的英國名作家史威夫特(Jonathan, Swift 1667-1745)。
當時,愛爾蘭為英國殖民地。英國在此實施嚴酷的剝削,使得全愛爾蘭形同乞丐之國,許多母親皆被迫將襁褓子女賣給英國地主。面對此情此景,史威夫特遂發表了一篇諷刺文〈溫和的建議〉,在文章裡如此說道:
--「有一個熟識的美國人向我提到,一個健康的嬰兒,如果好好地養,在一歲的時候,將成為最美味、營養,且合乎衛生的食物。無論煎、烤、焙、煮皆相宜,當然也可以用來做燉肉丁和蔬菜煮肉。……我相信將不可能有任何紳士,會因為付出十先令買一個小孩而後悔,因為它將使得食物大為豐富。」
在這篇諷刺文裡,他建議英國人在此開設小兒屠宰坊,將美味的肉拿到各地行銷,甚至還應推廣烤全兒大餐等等。史威夫特在這篇辛辣無比的諷刺文裡,將「吃人」極端化,成了極端剝削的代號。他和魯迅所做的,意義完全相同,祇是他比魯迅早了大約兩百年!
因此,無論在東西方,「吃人」都是古代食人階段的一種轉化遺蹟。「吃人」是野蠻的獸人行為,他們對別人的生命和血肉有著絕對的宰割權力,儘管到了後來由於食物不虞匱乏,再也不必真正地去吃人肉,但如果人類沒有減弱自己那種宰制別人的心靈,仍然事事都要控制、算計,甚或坑害別人,那麼,新型態的「吃人」和舊式的「吃人肉」,其進步實在相當有限。
因此,由今日的「吃人」,就想到一九四○年代著名詩人袁水拍的一首名詩〈咬的秩序〉,可以做為「吃人」的注腳:
由於「吃」和「咬」,都是野蠻古代的殘蹟,在社會及人類品質的發展史上,都屬於低等階段,因而不論任何社會,當人與人的互吃互咬趨於普遍,或者人們主觀的被吃被咬的感覺增強,它都不是什麼好的跡象。最近,有人認為司法不公而劫車,有人認為被吃而殺人。此刻的台灣乃是大家都爭著去「吃」的時候,看誰能「整碗捧去」的「吃」。「吃」字當道,「吃人」即難免,而這才是讓人擔憂的地方。
「吃人」是一種轉喻,顯示出社會關係裡人與人之間的唯權力化,相互利用與剝削。今天,我們有許多口頭禪都與此相關:「你坑我」、「整我」、「陰我」、「耍我」……每一種其實也都是「吃我」。在這個很多人都覺得彼此吃來吃去的時候,可能已有許多問題值得我們去焦慮的思量。而這也是當代倫理學在茲念茲,想要拉大人與獸的距離的關鍵。
人與獸的距離
高雄市青年一路的槍擊命案,三死一傷。凶嫌顏鴻鈞在他留下的日記裡,有許多痛恨的話語,例如他說有個受害人「吃定我,吃我太甚」;他又說「十三年前被×××陷害,遭警總污辱,早就對人生厭煩」云云。
因為顏鴻鈞殺人不對,媒體在報導這些日記的紀錄時,遂以打落水狗的方式說他是「被迫害妄想」。這當然不可能是正確的答案。由他的行徑與日記,已清楚地顯示出他所掉進的乃是一種錯誤的人際關係裡,因而不但被「白吃黑」,甚至還被「黑吃黑」。他說「吃定我,吃我太甚」,並非迫害妄想,而是實實在在發生的事。而由他所說的「吃定我,吃我太甚」,就讓人想到無論東西方都共同存在,而且沉澱在語言中的「吃人意象」,值得做人類學、文化語言學的討論。
在近代漢語裡,「吃人」這個意象,最早見諸魯迅發表於《新青年》雜誌裡的短篇小說〈狂人日記〉。這篇小說乃是將吃人肉的「吃人」(Cannibalism),藉著說故事,而將它反諷的轉喻為「剝削」(Exploit)式的「吃人」。魯迅在小說裡有如下一段:
--「凡事總須研究,才會明白。古來時常吃人,我也還記得,可是不甚清楚。我翻開歷史一查,這歷史沒有年代,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『仁義道德』幾個字。我橫豎睡不著,仔細看了半夜,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,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『吃人』!……我也是人,他們想要吃我了。」
魯迅的「吃人」是個雙關語,有「吃人肉」和「剝削」的兩重意義。他的這個概念,後來被吳虞、陳獨秀、胡適之等人借用延伸。尤其是吳虞撰寫〈吃人與禮教〉一文曰:
--「孔二先生的禮教講到極點,就非殺人吃人不成功,這真是殘酷極了!一部歷史裡面,講道德說仁義的人,時機一到,他就直接間接地都會吃起人肉來。就是現在的人,或者也有沒做過吃人的事,但他們想吃人,想咬你幾口出氣的心,總未必打掃得乾乾淨淨。」
無論魯迅或吳虞,他們所謂的「吃人」,都是將古代的確發生過的「吃人肉」,將它象徵化,藉以說明人與人之間那種絕對化了的支配與剝削關係。而後將其責任一古腦地都丟給孔子來承擔。他們的論旨極其草率,問題意識也非常含混可疑,可是他們所處的乃是中國最灰暗的時代,時代的情境使得他們必須找一個人或一個概念來做替罪羔羊。於是,聳動的「吃人」概念遂被提了出來,並和傳統文化的「禮教」與「孔子」掛上了鉤,因而「吃人的禮教」,「打倒孔家店」等狂飆遂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。「吃人」這個詞經過這種論述的形成,也就因此而成了一個符碼,一種代表了剝削與支配的記號,舉凡人坑人、人害人、人耍人,人整人,都可以概括的稱之為「人吃人」。
中國自古即有過因為饑饉、圍城、斷糧和仇恨而吃人肉之事,歷史的記載亦罄竹難書。魯迅將這種吃人肉的「吃人」,經由故事的轉化,而將它變為剝削式的「吃人」。這是巧妙的語言創造,而無獨有偶的,則是在西方亦然,今日我們稱坑人、整人、欺侮人的,都喜歡用Man-eater、Man-eating,而悍婦則被稱為Man-eater woman,其思維邏輯即和中國的「吃人」相當。
當代作家妲娜希爾(Reay Tannahill)在《肉與血:有關食人情結的歷史》(Flesh & Blood:A History of the Cannibal Complex)一書裡指出:「在歐洲,情況並不會比中國更好。西元四五○年,義大利饑荒,父母吃子女。在六九五至七○○年之間,英格蘭與愛爾蘭連續三年饑饉,人們彼此相食。……在十世紀中葉到十二世紀,北歐至少有過二十多次饑荒,人們彼此相食。」根據她的研究,為饑饉而食人,西方亦史不絕書。拿破崙征俄失敗,由多國組成的殘部,在大雪紛飛的歸途,以吃同僚維持生命,這大概就是食人的最慘畫面。
在西方,「食人情結」(Cannibal Complex)後來被轉化到許多不同的地方,諸如吸血鬼、狼人、電影《沉默的羔羊》裡的獸人醫師,……等,皆其轉移後的變型。而在語言上,它和漢語裡的「吃人」一樣,也將吃人肉的「吃人」(Man-eater)變成剝削式的「吃人」--指欺侮人、宰割人的行為。而這樣的轉化,則可能要歸功於十八世紀的英國名作家史威夫特(Jonathan, Swift 1667-1745)。
當時,愛爾蘭為英國殖民地。英國在此實施嚴酷的剝削,使得全愛爾蘭形同乞丐之國,許多母親皆被迫將襁褓子女賣給英國地主。面對此情此景,史威夫特遂發表了一篇諷刺文〈溫和的建議〉,在文章裡如此說道:
--「有一個熟識的美國人向我提到,一個健康的嬰兒,如果好好地養,在一歲的時候,將成為最美味、營養,且合乎衛生的食物。無論煎、烤、焙、煮皆相宜,當然也可以用來做燉肉丁和蔬菜煮肉。……我相信將不可能有任何紳士,會因為付出十先令買一個小孩而後悔,因為它將使得食物大為豐富。」
在這篇諷刺文裡,他建議英國人在此開設小兒屠宰坊,將美味的肉拿到各地行銷,甚至還應推廣烤全兒大餐等等。史威夫特在這篇辛辣無比的諷刺文裡,將「吃人」極端化,成了極端剝削的代號。他和魯迅所做的,意義完全相同,祇是他比魯迅早了大約兩百年!
因此,無論在東西方,「吃人」都是古代食人階段的一種轉化遺蹟。「吃人」是野蠻的獸人行為,他們對別人的生命和血肉有著絕對的宰割權力,儘管到了後來由於食物不虞匱乏,再也不必真正地去吃人肉,但如果人類沒有減弱自己那種宰制別人的心靈,仍然事事都要控制、算計,甚或坑害別人,那麼,新型態的「吃人」和舊式的「吃人肉」,其進步實在相當有限。
因此,由今日的「吃人」,就想到一九四○年代著名詩人袁水拍的一首名詩〈咬的秩序〉,可以做為「吃人」的注腳:
皇帝咬大臣,大臣咬百姓
一品咬二品,二品咬三品
特任咬簡任,簡任咬薦任
老闆咬夥計,夥計咬練習生
大房東咬二房東
二房東咬王先生
王先生回家咬老婆
老婆把小孩打一頓
他咬你一口,咬得血淋淋
你咬我一口,痛得我發昏
我咬他一口,讓他去喊救命
咬不著的,請咬自己的頭頸。
忠、孝、仁、愛、信、義、和、平
四維八德,美國聖經
哪怕上帝的老子簽字蓋章證明
都比不上我這個咬的秩序真。
由於「吃」和「咬」,都是野蠻古代的殘蹟,在社會及人類品質的發展史上,都屬於低等階段,因而不論任何社會,當人與人的互吃互咬趨於普遍,或者人們主觀的被吃被咬的感覺增強,它都不是什麼好的跡象。最近,有人認為司法不公而劫車,有人認為被吃而殺人。此刻的台灣乃是大家都爭著去「吃」的時候,看誰能「整碗捧去」的「吃」。「吃」字當道,「吃人」即難免,而這才是讓人擔憂的地方。
「吃人」是一種轉喻,顯示出社會關係裡人與人之間的唯權力化,相互利用與剝削。今天,我們有許多口頭禪都與此相關:「你坑我」、「整我」、「陰我」、「耍我」……每一種其實也都是「吃我」。在這個很多人都覺得彼此吃來吃去的時候,可能已有許多問題值得我們去焦慮的思量。而這也是當代倫理學在茲念茲,想要拉大人與獸的距離的關鍵。
《誰在決定命運?精神疾病的判斷與預防Ⅱ Am I OK? A Layman's Guide to the Psychiartist's Bible》

兩位作者是為美國精神醫學協會出版的指定教科書《精神疾病的診斷及統計手冊》第四版(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,FourthEdition,簡稱DSM-IV)的作者來寫這本叢書,可謂無人匹敵。
上次在《人人有怪癖 Shadow Syndromes》說過了幾點,當你覺得問題很嚴重的時候,其實可能還是在正常範圍。
這本書包含了人格障礙、解離、飲食異常、睡眠問題、性別問題、物質、認知困難等等。包含了大多數我們平常可以聽到、碰到的各種狀況。以至於本書讓我唯一不滿意的是封面設計。
Am I OK系列有三本:
為什麼我的孩子和別人不一樣?精神疾病的判斷與預防
我需要看心理醫生了嗎?-精神疾病的判斷與預防Ⅰ
誰在決定命運?精神疾病的判斷與預防Ⅱ
這三本應該都不錯,我目前只有看過第三本。但如果懷疑自己或對小孩的問題有所困擾,不如看看作為參考。
2007年5月13日
《稀人 Marebito》

看著看著,我就會想起沙耶之歌XD
業餘攝影師增岡拓喜司意外在地鐵站內,拍下一名男子自殺的過程;男子臨死前臉上露出不屬於人類的驚駭表情,正當增崗滿臉疑惑盯緊螢幕時,那男人充滿怨恨害怕的眼神突然射向增崗,從沒見過的恐懼眼神……到底男子看到什麼?
增岡決定帶著攝影機重回男子自殺現場,此時增岡腦波閃過連串超現實靈異影像,一股神秘幻影的力量牽引增岡通往地底的管線閘門,一道通往終極恐怖之門。 增岡打開地獄之門,在異度空間發現一名光溜赤裸的少女,於是把他帶回家,不懂人類行為語言的少女始終沒有反應,不吃不喝氣息漸漸孱弱,增岡的手機忽然傳來 要將少女帶回地底的訊息…… 直到增岡部因故受傷滴下的鮮血意外成了少女的活命仙丹,千年鬼怪傳說中的地底噬血狂魔「稀人」隨著來到人間復活……少女的身世之謎,增崗終於看到生命中無法承受的恐懼……
「稀人」片名是來自日本的傳說中的「來自靈界的訪客」,牠們會定期拜訪各村落,為村民帶來幸福,所以日本許多地方有迎接「稀人」的傳統祭典,但若招呼不週,亦有可能帶來禍害,「稀人」在日本人生活印象中是存在的。
介紹轉自星光大道
這片滿有趣的地方是,清水崇監督大約只用了一週左右便拍攝完成,記得在哪裡看過敘述,說稀人是在拍攝美版咒怨的時候,清水崇拿零碎時間來拍的,組員靠的是興趣與自由參加,所以幾乎可說是自製電影,反而顯出清水崇與劇組的功力與熱情。
幾乎毫無特效與完全依靠場景、運鏡的感覺實在是非常好。劇本不算特殊(恐怖片的關係吧),而是在編劇上用心。而且有很多地方感覺得出來,這片是某種意欲之下的作品。所以合我的口味。在《輪迴》中,清水崇應該也多少投射了電影監督的角色在自己身上。《稀人》主角增岡在碎碎念的時候,還有那充滿攝影機與螢幕的房間,我就老是在想:這主角根本就是清水崇自己下海來演的吧?(結果不是,還滿失望的)追求人的恐懼,被恐懼吸引,想得到那份恐懼,拍攝恐懼。說到這裡就不是給一般大眾看的電影了,台灣上映得很高興(好像是咒怨還在紅的時期),然後一堆人進電影院感覺被騙了。XD
對,這不是普通的恐怖片啊。如果喜歡沉默之丘(我是說遊戲喔)的話看這片不錯。主角尋找「恐懼」的過程,有點像在玩沉默之丘...XD
下面是由製片高橋洋寫的介紹,還有關於電影與小說版的後話,還有劇本的PDF版可下載喔。推薦看完電影再看。
http://www.konaka.com/alice6/marebito/index.html
===
無論是沙耶之歌,還是這片稀人。總之我一定也要來寫一個狂氣+純愛的故事XD
[補充:沙耶與稀人的比較]
沙耶: 主角(狂氣)、沙耶(非人類有人類外型)
稀人: 主角(狂氣)、F (女主角、非人類有人類外型)
其他會捏到劇情所以不講:P
2007年5月3日
2007年5月1日
《逛書架》

又是一本書蟲專書啊A_A
對愛書人而言,書架永遠是室內空間的視覺焦點。也因而,愛書人喜歡參觀他人的書房、留連心愛的書店、上圖書館,目標其實都是一致的:逛書架去!尤其,書架展示了關於買書讀書藏書的各種可能;不僅書架上的書籍種類,透露了書主的興趣喜好,書籍的擺放陳列狀態,更顯現了書主是否悉心照料,乃至於書主對書架材質樣式的講究,反映出閱讀伴隨的物質面向。
本書內容分為兩大部分:第一部份採訪台灣知名的作家、文字工作者、美術工作者與愛書人,透過十三篇個案,讓讀者一窺他人書架上的風光;第二部分選編相關文章,透過中外愛書人的生動文筆,展現書與人的親密關係。一書一世界,書架即宇宙。讓我們到他人的宇宙中,逛逛!
有談書的書,自然也有談書架的書。這是一本讓書蟲們觀看他人書架有啥的書籍。暢談看書、藏書...與疊書。XD
《人人有怪癖 Shadow Syndroms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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